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转发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巴财采〔2021〕29号)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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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各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社,巴中经开区财政局:
现将《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转发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转发财政部等四部 委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巴中市财政局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
巴中市乡村振兴局 巴中市供销合作社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