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江县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促进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中共四川省纪委机关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审计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川财采〔2021〕122号)要求,县财政局、纪委监委、公安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南江县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县级各主管部门负责将此文转至下属各单位。
附件:南江县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南江县财政局 中共南江县纪委机关 南江县监察委员会
南江县公安局 南江县审计局 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