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提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水平,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发展,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2〕91号)精神,我局决定开展2022年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评价对象
监督评价对象是各县(区)集中采购机构、2021年在我市代理5个以上政府采购项目的社会代理机构(包括本地注册及外地注册本地执行的机构)。其中,各县(区)集中采购机构全部评价,社会代理机构自愿申请评价,开展评价的采购代理机构需同步接受检查;不开展评价、仅接受检查的社会代理机构由我局随机抽取确定,已接受省财政厅检查的社会代理机构不再抽取。
二、监督评价内容
监督评价分为检查、评价两项工作,涉及的政府采购项目由 我局随机确定,原则上每家被检查评价单位确定5个项目,必要时可以增加项目数量。
检查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询问质疑投诉处理等环节。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一是集中采购机构的内部监管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采购文件编制水平、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询问质疑投诉处理情况、人员职业素质等;二是社会代理机构的登记情况、场所情况、经营情况、风险防控情况、业绩情况、人员和培训情况、管理制度、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失信和处理处罚情况等。
三、时间及安排
此次监督评价时间从2022年8月31日开始至2022年12月10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2022年8月31日至9月14日)
1.确定被检查评价单位。符合条件、自愿接受评价的社会代理机构需填写申请表(附件1),于9月5日前寄送我局。我局随机抽取仅接受检查的社会代理机构。
2.组建监督评价小组。从各县(区)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监督评价小组,对2021年度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采购代理机构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政策执行、业绩情况、人员情况等方面开展交叉监督评价。监督评价小组由我局统一安排分配(附件2),小组人员可以聘请律师参加,其组成名单另行通知。
3.被检查评价单位自查。被检查评价单位需如实整理单位情 况资料及采购活动档案资料,做好迎检准备。对照指标体系,形成自查报告,提交监督评价小组。
(二)现场阶段(2022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
1.现场核查。各监督评价小组应于开展现场监督评价前3个工作日内,向被检查单位送达由我局统一制式的《财政监督通知书》(附件3)。现场监督评价应有不少于2名具备有效执法资格的人员,进场需向被检查单位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且全程参加。入场后根据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对照指标口径逐项核查被检查评价单位情况,固定证据材料,发现违法行为的,需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形成工作底稿(附件4)、检查评价结论(附件5),由县(区)财政局审核后提交我局审议。
2.集体审议。我局组织专题会议审议监督评价小组认定的违法行为、得分情况,县(区)财政局及监督评价小组需进行现场汇报。审议通过的,监督评价小组向被检查评价单位作意见反馈。审议未通过的,监督评价小组重新开展现场核查、认定事实,并根据查明事实调整工作底稿、检查评价结论,再次提交我局审议。
3.意见反馈。监督评价小组将工作底稿、检查评价结论交被检查评价单位确认、签字盖章。被检查评价单位拒绝或者因特殊原因未签字或者盖章的,执法人员应当注明原因。
4.资料移交。监督评价小组需按照制式文书要求及时收集整理检查评价档案资料, 由县(区)财政局审核后移交我局。
(三)处理阶段(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20日)
我局将违法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财政局,收到线索的财政局 需再次固定证据,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如发现涉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应将案件线索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单位依法处理,并按照《中共巴中市纪委机关 巴中市审计局 巴中市财政局 巴中市公安局 巴中市市场监管管理局关于建立政府采购联动协作惩戒机制的通知》(巴财〔2021〕50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汇总阶段(2022年11月21 日至12月10日)
县(区)财政局负责汇总本地区处理处罚情况,填写《监督评价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6),并于12月5日前将处理处罚情况报送我局,我局汇总后报省财政厅。
四、工作要求
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代理机构 “宽进严管”、推动代理机构转型发展、良性竞争的有效举措;要担负主体责任,加强统筹整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避免给代理机构增加负担。代理机构积极配合监督评价工作,认真开展自查,为现场核查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各单位要严格遵守纪法规定,坚决防范廉政风险。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附件:1.社会代理机构评价申请表
2.监督评价小组分配情况表
3.财政监督通知书
4.工作底稿
5.集中代理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
6.监督评价基本信息汇总表
巴中市财政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