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部门,各区县财政局,巴中经开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8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川办函〔2016〕135号),规范软件产品政府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正版软件采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要从有利于维护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风气和提升营商环境评价质效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正版软件采购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正版软件采购工作。
二、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厉行节约,确保信息安全的原则,充分考虑实际工作需要、性价比高、市场占有率优先,兼容性好等条件,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项目实施计划。
三、各级各部门在实施采购前,应当做好对拟采购软件产品及服务的调研和采购需求论证,并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拟采购软件的适用性、兼容性、稳定性、安全性、授权方式、使用年限、技术支持与软件升级等要求,以确保采购到适合工作需要且物有所值的软件产品。
四、各级各部门采购软件产品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软件产品管理制度,采购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产品。
五、各级各部门应当主动清理和抵制盗版软件,并与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对接,准确核实拟采购软件产品的知识产权状况,防止侵权盗版软件产品进入政府采购渠道。
六、对属于我市网上竞价和商城直购目录范围内且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在限额标准以上的非定制通用商业软件产品(不包括行业专用软件产品),采购单位应当按照《巴中市政府采购网上竞价和商城直购管理办法(修订)》(巴财采〔2021〕15号)的规定,在“巴中市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117.172.156.43:8602)进行采购。新采购的计算机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存量计算机应当安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巴中市财政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