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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中市恩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的质疑回复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4日 阅读次数:64661 【打印】

质疑函回复

 

质疑供应商:四川华誉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邛崃市临邛工业园区南江路33号

邮编:611530

联系人:张德建

联系电话17708192530

 

被质疑人: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环球中心E5区1502-1508号

邮编:610041

联系人:肖女士

 话:028-86026626

 

质疑项目名称:巴中市恩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

质疑项目编号:511903202200001

 

质疑人四川华誉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认为巴中市恩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190320220000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事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于2022年01月18日(质疑函落款时间)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了质疑。我公司2022年01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收到质疑人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寄的质疑函,并依法予以受理。

我公司受理质疑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质疑内容反馈给采购人,并与采购人进行沟通。现我单位根据采购人的意见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贵公司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3.综合评分明细表里面“环卫信息化建设能力要求提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环卫信息化建设平台软件包含:智慧环卫管理平台软件、智慧城市垃圾分类管理平台软件、餐余垃圾智慧管理平台软件、智慧公厕管理平台软件以上四个软件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投标人须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我公司认为,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说明只能自有不可以租赁,不公平不公正:这项要求明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事实依据:1、我公司认为虽然本项目要求提供环卫信息化建设平台软件有利于项目的管理,提升项目的管理服务能力;但是,不是所有的供应商都具备环卫信息化建设平台软件,如果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后要求供应商提供信息化建设平台软件,我公司认为还是可以的,但是中标之前即要求开标之前提供,大多数供应商是无法满足要求的,相反增加了供应商的运营成本

2、同时,这对意向性供应商而言,本身就属于成本范围内运行成本,对其他供应商而言是不公平的,为了公平起见,如果该项目必须要提供平台,一定是项目中标后提供

3、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必须自有信息化建设平台软件,这是不现实的,平台软件的开发是需要一个过程的,短时间内是不能很快开发出来的,需要一个开发的时间和过程;我公司认为如果项目中标后可以采用租赁的方式满足项目的实际管理需要,也可以,因为项目的管理目的已经达到,应当不拘泥于自有还是租赁

4、我公司认为其实完全没有必要供应商自己提供信息化建设平台软件:首先,信息化建设平台软件开发成本高;其次,信息化建设平台软件完全可以用其他方式代替,例如对供应商的车辆安装gps定位装置、车载摄像头等,同时接入综合政执法局自己的信息化平台进行管理,这样,不仅综合行政执法局可以随时查看环卫作业的情况,同时也随时可以监管项目的实施情况、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突发情况最后,环卫行业的从业人员特别是环卫工人大部分都是年龄偏大的中老年人,出于对环卫工人的关心和照顾帮助,我们作为供应商更愿意把钱用于帮助环卫工人、困难的员工身上,而不是把钱用在改善非必要的平台建设上面

5、我们作为小微企业,在企业生存上已经是比较艰难,但是,我们还是要积极主动的帮助更多的底层环卫工人,这是我们创业的初衷小微企业经济上面本身比较困难,如果再把经济投入到平台建设上面去,没有中标,反而浪费了更多的资源,这对小微企业而言是不公平的国家有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希望采购人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1、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二)、(三)、(八)项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2、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相关规定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综上所诉,巴中市恩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巴中市恩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的综合评分明细表存在不合理的限制性细则,具有明显指定投标人、排斥潜在投标人倾向,请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予以书面答复,并对招标文件不合理的条款作出修改,还众投标人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投标氛围

请求事项:修改方式1:请求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3.综合评分明细表里面”“环卫信息化建设能力要求提供的资料:“投标人须承诺,项目中标后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环卫信息化建设平台软件包含:智慧环卫管理平台软件、智慧城市垃圾分类管理平台软件、餐余垃圾智慧管理平台软件、智慧公厕管理平台软件以上四个软件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项目中标后投标人须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租赁的,项目中标后须提供租赁合同

修改方式2:3.“综合评分明细表”里面“环卫信息化建设能力要求提供的内容刪除,修改成投标人承诺项目中标后为环卫作业车辆按照采购人要求安装相应设施设备,接入采购人或者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化管理平台

审查及答复:

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 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智慧环卫信息化是巴中市恩阳区环卫工作今后的发展方向,了提高恩阳区环卫事业发展,逐步推广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的建设统一信息化标准,实现恩阳区环卫行业数据整合和共享,采购人需要供应商应具有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的建设能力,能够对辖区各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活动进行科学全面的管理;对环卫服务所涉及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管理车辆、作业车辆、环卫设施、环卫事件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采购人根据开展本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提出的具有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能力要求均与本项目履约质量相关,在开展环卫工作中更加专业,更利于环卫工作开展,故做出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处理,对未提供的投标人不予加分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之情形。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项目环卫信息化建设能力中要求的四个软件著作权证书,是服务供应商技术水平和履约能力的重要衡量标准。采购项目之前采购人进行了市场调研,信息回馈满足要求的供应商有很多(三家以上),采购人之所以要把此项作为评分因素,是需要完善配套的服务,有相当的技术支持。故无质疑人所述巴中市恩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巴中市恩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的综合评分明细表存在不合理的限制性细则,具有明显指定投标人、排斥潜在投标人倾向”之情形。

综上所述,本项目设定的服务内容与要求、评分因素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是相适应的并且与合同履行相关,贵单位提出的质疑事项缺乏相关证明材料,故贵单位提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本次采购活动继续

此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涉及部分,至今未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理解和接受。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以及对本次招标提出的宝贵意见。贵公司若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本次质疑答复期满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提出投诉。

特此回复!

 

 

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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